释义 |
同居生子没领证是否为夫妻关系 不属于夫妻关系。 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的问题。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 女性在婚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女性自身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懂得自尊自爱、自我保护。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定,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就必须在做出选择前三思而后行,保留法律的武器在手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