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
释义 | 不是的,并不是让你的土地减少,有些人理解确权是重新分地,严重错误,这次确权就是按照二轮承包的时候来确权的!二轮承包的时候多少地,这次确权一样,说好的承包三十年是不会变的!再强调,不是重新分地。所以有些人说二轮分地的时候我没分到地,这次确权是不是应该给我分啊?这是两码事,确权不管这个。 好的,这个明白了,那为什么要确权呢? 土地流转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农业要想发展好,赶上国际水平,依靠原有的小农生产状况是不可能的,必须要规模农业,我国农业才有竞争力。 所以必须要土地确权,农民朋友必须明白: 第一,不怕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失去土地,土地确权后,农民心理应当是更有底了,我有多少地,在哪,清清楚楚的全在那。如果愿意还可以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分享产业产业链中的利益。 第二,对于做农业的人来说,土地确权后,“三权分置”盘活了土地财产,土地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申请补贴,获得启动资金,作为农业创业的一个原始资本,这样也可以降低农业创业的门槛。 第三,农村的土地是最宝贵的财富,新一轮的改革势必要大刀破斧,真正的盘活这些沉睡的资产,那要改革,最基本的就是要确权啊!要不然以后改革了,农民从土地获得的收益怎么分配呢?所以确权是赋予农民土地利益的第一步! 一、二轮土地承包未被确权怎么办 没有二轮土地承包证的,如果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申请办理土地承包证再进行确权;如果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的,就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不能进行确权。目前是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二轮承包土地政策: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土地承包期满后,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签一批,把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将耕地转为非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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