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一房二卖”损害买受人权益: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房二卖”的维权方式如下:1、已办理过户登记的归登记人所有,未办理过户的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债权。2、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若出卖人故意隐瞒已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可采取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维权措施。 法律分析 “一房二卖”的维权方式,具体如下: 1、若“一房二卖”已办理过户登记的,该房屋归登记人所有。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视为债权,只能向开发商主张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 2、若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的情形下,两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履行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人民法院一般会优先支持买卖合同签订在先的一方。若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的情形下,两买受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买受人在遇到出卖人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揭示开发商“一房二卖”现象背后的法律漏洞及维权策略 当面临开发商“一房二卖”情况时,买受人可以采取多种维权策略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漏洞。开发商“一房二卖”行为可能涉及欺诈、违约等法律问题,买受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次,收集证据是关键。买受人应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并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第三,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请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的法律程序和可行性。最后,可以考虑通过媒体曝光或组织维权集体行动来增加声音的力量。维权过程可能会面临挑战,但坚持合法权益并与其他受影响的买受人合作,可以增加成功的机会。 结语 面对开发商的一房二卖,买受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漏洞,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其次,收集证据,保留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并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第三,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程序和可行性。最后,考虑通过媒体曝光或组织维权集体行动来增加声音的力量。虽然维权过程可能会面临挑战,但坚持合法权益并与其他受影响的买受人合作,可以增加成功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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