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申请劳动仲裁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开庭,仲裁只告诉我,立案了,怎么连受理通知书也没给? |
释义 | 我申请劳动仲裁一个多月了怎么还没开庭,仲裁只告诉我,立案了,怎么连受理通知书也没给?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就应该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仲裁条件,就应该通知申请人。1、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2、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3、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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