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产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