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的是没有 产假 的,但可以享受 陪产假 。根据各个地区的相关规定,享受陪产假的天数也有所不同。 《 北京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 女职工 ,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 工资 、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