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我国,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定期探望、联系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为前提。从探望权的概念来看,探望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首先,探望权的权利主体是离婚后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父母一方; 其次,探望权产生的时间为离婚后,离婚后不直接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可以通过探视来教育子女、维系亲情等; 最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得影响子女的学习或者改变子女的生活规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