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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纳要担保人正常吗
释义
    不需要,出纳不需要担保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出纳担保人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
    一、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二、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
    费用报销是指业务经办部门在业务发生取得原始凭据后,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的经费结算活动。报账会计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执行,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者自行将报销附件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后,并按“费用报销单”上内容填写完整并在报销人处签字;
    2、报销单送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
    3、报销人送报销单至财务部,由会计审核;
    4、经审核无误的“费用报销单”送呈总经理审批;
    5、出纳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报销单支付款项或结清借款。
    三、票证管理制度的制定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1、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3、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4、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5、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财务总监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取、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6、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时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回。
    7、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8、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监确定解决方案。
    9、已缴纳的税票、社保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应由专人及时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10票据管理人员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发生有关票据行为时,应及时登记备查簿。
    11、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总监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12、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容岗位相分离,也是内控制度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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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