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岁能不能算是童工 |
释义 | 16岁不算童工。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雇佣童工的处罚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一、雇佣童工没签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劳动合同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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