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透露病史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但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要求告知病史,或者病史与保险事故无关,则不影响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诚实信用,遵循公平原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人身损害有关的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保险人未要求被保险人告知的,被保险人未告知的事项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总结:乳腺癌患者未透露病史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但具体情况需根据保险公司是否要求告知病史以及病史与保险事故是否有关来判断。若未要求告知病史或病史与保险事故无关,不影响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