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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证明医疗过错?
释义
    主要是病历和医疗过程中医方的。对于病历有意或无意地选择性记录诊疗护理过程,目前暂无切实可行的办法管理和控制。多数情况下,病历大致真实反映了医疗行为及过程。患方对这一类证据的收集,主要是亲见的医疗过错行为。如:
    ①与医方共同封存引起不良后果的物证(输液、输血、注射的器物、液体、药物等)。
    ②现场目击证人书写和录制证人证言(有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法,同意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
    ③客观记录事实的。
    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致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
    故意杀人罪
    ,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医疗过失也包括两种形式,即: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种过错也可能构成犯罪,即
    医疗事故
    罪。
    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
    精神损害抚慰金
    。
    医疗过错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
    5、医疗差错参与为0%。
    医疗过错如何举证
    一、受害人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二、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第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第二,对以下三种免责情形进行举证,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一是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二是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三是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1、如果医疗机构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无须通过鉴定就可以认定其行为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如果医疗机构没有上述情形,不经过鉴定不能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此时没有鉴定意见,根据已有证据,法院不能直接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就应当要求患者参加鉴定,并向其释明拒绝鉴定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患者本身不配合导致鉴定无法实施,而法院根据其他证据,无法对案件事实,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作出判断时,就可以判决由拒绝配合鉴定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怎样做医疗过错的鉴定?
    如何做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下:
    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3.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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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