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有资格行使合同的撤销权以及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 |
释义 | 一、谁有资格行使合同的撤销权 撤销权成立后,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资格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采取提起诉讼的形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保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为限,而是以保全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为其限度。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 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一年。一般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受胁迫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其概念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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