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期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医疗证明确定误工时间,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计算分两种情况:(1)住院并定残的,计算从事故发生之日至定残日前一天;(2)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根据医嘱的休养时间计算,从事故发生之日至休养终结之日。 法律分析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拓展延伸 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期的判定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期的判定原则是根据受害人因事故或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判定误工期的关键因素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治疗和康复的时间、医疗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此外,误工期的判定原则还受到国家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法规的限制和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误工期的补偿金额,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误工期的判定原则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证明和相关法律规定,误工时间可根据治疗和康复的时间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伤害严重程度、治疗时间等因素,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判定误工期补偿金额时,法院会公正、合理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受害人获得公平的赔偿。这一原则适用于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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