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离婚需要回原籍吗 |
释义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协商一致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婚姻、财产及孩子抚养存在争议的情形,另一方到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协议离婚需要回原籍办理。其实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是比较容易的。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法律结果是一样的吗? 首先,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同意离婚,且没有子女抚养权,财产争议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其次,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从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二、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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