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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资质国家允许转让吗
释义
    国家禁止转让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的,取得该资质有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转让和出租、出借。
    一、哪些条件下商品房可现售
    商品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现售: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房屋买卖中有哪些重要概念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书面证明文件。
    2、预测面积,又称暂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测绘部i门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出来的预售商品房面积。
    3、实测面积,又可称产权登记面积:是指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后,经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实地测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J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
    4、面积误差比:是指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预测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的比例。
    5、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三、商品房预售中需要哪些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二十一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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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