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六十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所以你不能以医疗事故纠纷为由起诉。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同时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要求经济赔偿的话,可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 一、门诊容易出现医疗事故吗 一般来讲门诊也是属于合法的医疗机构,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所以门诊医生也是可能会出现医疗事故的。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医疗过错认定程序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当事人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因此,医疗过错认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提供技术服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