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时限在20工作日之内办结。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二、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萍乡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 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单 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消毒供应设施配置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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