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三、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初审流程怎么走 1、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 2、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限13个工作日)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报司法厅核准(15个工作日) 不予设立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同意的决定文件。(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报司法部备案。(限10个工作日,不计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河池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对其审核过程的严格要求体现了国家的公正和公平,以及希望国家的公正和公平能够表现在民间的或者是各地区的一些机构当中,也只有足够优秀的公证机构才能够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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