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然后我报了交警对方迟迟不给保险的报案号 |
释义 | 交警部门无权裁决经济赔偿,但可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签定调解书,否则制作终结书;调解失败或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诉讼。 法律分析 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索赔:对方全责,保险报案号缺失的解决方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全责,而且对方迟迟不提供保险报案号,您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并记录所有交流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和对话内容。其次,立即报案给交警部门,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对方车辆信息,即使没有对方提供的保险报案号。同时,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保险公司会展开调查,并尽力为您提供索赔服务。如果对方仍然不提供保险报案号,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追求您的权益。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定,与相关机构和律师合作,为您的索赔权益争取最大程度的保障。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无权裁决经济赔偿问题,但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签定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对方不提供保险报案号的情况下,您可与对方保持沟通并记录交流内容,及时报案给交警部门并联系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如仍无进展,可寻求法律援助,坚持追求您的权益。保持耐心、与相关机构合作,为您的索赔权益争取最大保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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