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
释义 |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不同: 1、两者的主体不同。 2、构成条件不同。 3、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 4、请求赔偿的时效不同。 5、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 6、赔偿的标准不同。 7、适用法律不同。 一、工伤和人身损害有什么区别?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2、赔偿标准不同。 3、适用法律不同。 4、处理机构不同。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6、举证责任不同。 7、赔偿主体不同。 8、责任划分不同。 9、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 10、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的区别。 1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12、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 13、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发生重合时的区别。 二、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别。两者使用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具体区别如下:1、两种法律关系概念的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2、两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雇佣关系的主体是雇员和雇主,承揽关系的主体是定做人和承揽人。 三、劳务合同工伤怎么处理?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2、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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