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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有哪些缴纳方式?
释义
    罚金的缴纳的方式有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对期满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对暂时无力缴纳的可以随时追缴;以及对于实在不能缴纳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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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