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根据《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特制定《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和监管平台。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电子卖场的交易和监管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简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子卖场由湖南省财政厅委托运营商建设和运营。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各中央预算单位可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财政部备案后组织实施采购。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