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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才算侵犯个人财产
释义
    法律分析: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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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