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要在什么地方打 |
释义 | 如果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离婚起诉原告和被告是谁呢 离婚起诉原告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是被起诉的一方,也是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异地办理离婚吗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异地办理离婚,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内地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男方在外地该怎么和他离婚 男方在异地的,双方办理离婚的程序根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对于协议离婚的,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办理异地离婚登记。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可以凭居住证、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异地离婚登记。 对于诉讼离婚的,需要请求离婚的一方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