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转让不影响原合同对抗性及合同中约定的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转让的条款。因此,在债权转让后,原招标投标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需要分情况判断。若原合同中涉及了转让条款,则需要债务人同意方可生效;若原合同中未涉及转让条款,则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债权人可以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向第三人转让。债权转让不影响原合同对抗性及合同中约定的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转让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就任何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订立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报批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