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银行个人汽车按揭贷款解析 |
释义 | 一、个人汽车按揭贷款概念个人汽车贷款是指借款人在本行指定或认可的经销商购车(机械运输设备),并以所购车辆作为抵押,同时提供其他担保措施而获得本行贷款,用以支付购车款项的一种借贷行为。1、本行指定的经销商是指已与本行建立个人汽车贷款(按揭)合作关系,签订个人汽车贷款(按揭)合作协议书的企业法人。2、本行认可的经销商是指在借款人使用无协议形式个人汽车贷款,所自由选择的汽车经销商,借款人利用本行贷款支付购车款时,其支付对象必须得到本行的许可(简称自由按揭或直客式按揭)。二、贷款的对象、用途和条件1、贷款的对象和用途本细则的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上限年龄为实际年龄周岁+按揭贷款年限小于六十五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本市(含、余杭)及富阳为住所地的自然人。(注:目前总行政策变更为:本市常住人口,在杭有固定居住处,不含富阳、余杭、临安以及周浦、袁浦地区。无户口,但长期在杭州工作或生活,在杭州有房产、办公司者均可。)个人汽车贷款的用途为购买经销商销售的汽车或设备。贷款购买的汽车(设备)可以自用,也可以用于租赁经营。2、借款人的条件: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的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杭州市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基本条件,借款申请人有固定职业和可预见的还款来源,信用状况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借款人已经与经销商签定销售合同或形成正式销售关系;(3)借款人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足够支付本行规定的购车价款一定比例,且资金已经存入经销商在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汽车(设备)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权益作为借款抵押担保;(5)借款人同意在保险公司按照指定的保险险种,办理以本行为第一受益人、且保险金额不少于车价款,期限不短于期限的机动车保险,;(6)借款人同意并能够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措施。三、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1、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车(设备)价款(不含税、费和保险费等附加费用)的70%。同时参照以下原则:(1)贷款用于购买家用轿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车价款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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