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车监督卡办理程序如下: 1、新增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到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填写“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 2、持“服务证过户表”和监督卡(副卡)到现公司,参加当月例会并加盖例会章,由现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 3、年审服务监督卡每年要进行年审,服务监督卡登记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年审时间,带服务监督卡(副卡)到公司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由公司代为办理,如过期不年审视为无效服务监督卡,补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违章培训后交公司办理。 4、报停将服务监督卡(正副卡)交到所在公司,由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 5、补办登报声明作废;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公司,填写“服务监督卡补证传递表”;由公司到运管处办理。如补办副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学习后方可补办。 出租车监督卡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作为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从业资格证: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驾驶证: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明,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证明:需要提供体检证明,证明自己具有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的身体条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记录。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试,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