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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走了学籍不给转如何办?
释义
    学校不给转学籍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当地的教育局去咨询一下,向他们反应下情况。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章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跨省转学程序: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法、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章)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章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法,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章》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章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不同情况,予以处置,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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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