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款合同还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释义
    借款合同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能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则该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是负有一定义务的合同履行方,在特定情况中,可以主张暂时或者中止履行义务的情况。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对方当事人经营情况恶化的;对方当事人有着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有可能逃避债务情况的;对方当事人商业信誉堪忧的以及其有可能无法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况。不安抗辩权体现了法律对有先履行义务当事方的保护。
    二、合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认定丧失商业信誉
    对于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法律上均未规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因此,判断是否丧失商业信誉,应首先排除后履行方因偶然事件而一时不能履行的情况,商业信誉的丧失往往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内的综合表现。最后,基于丧失商业信誉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况:
    1、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历史判断。
    2、基于一方与他人的交易历史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