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例如,在侮辱和诽谤罪中,发现嫌疑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发现案件的性质不是自诉时的指控,如侵犯犯罪、涉嫌欺诈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