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对于婚姻无效案件应到哪里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案件由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婚姻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婚姻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婚姻实质要求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发送审理结果,也便于当事人申请和参与案件审理活动。此外,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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