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安置房还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
释义 | 不需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 安置房买卖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安置房需要收公证费吗 需要收费的。 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46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因此,各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四川省为例,具体收费金额是以提供公证服务的项目以及涉及标的大小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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