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查封会通知房主。 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有恶意变卖或是转移财产或是其他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将这套房子给查封。当然法院查封房子并不是它们想要查封就能够立马查封,而是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 法院会向房主下达裁定书,但是在冻结完以后,冻结前是不会通知房主的。即法院会在冻结房产后,通知房主,但是不一定是本人,法律规定是需要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