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如何分类? |
释义 |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系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四)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分类标准 医疗事故分类标准: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责任怎么分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分类如下: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多数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机构的分类 医疗机构的分类:(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七)村卫生室(所);(八)急救中心、急救站;(九)临床检验中心;(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一)护理院、护理站;(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分类 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包括以下类型: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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