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规第63条怎么处罚 |
释义 | 根据交通法第63条规定,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来指出违法行为,并要求立即驶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面临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有可能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分析 口头警告。 违反交通法63条 规定违章停车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拓展延伸 违反交通法规定的停车行为如何处理? 违反交通法规定的停车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方式有多种。一般情况下,根据交通法规定,可以采取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拖移车辆等方式进行处理。具体处罚措施根据违法停车的性质、地点、影响程度等因素来决定。例如,在禁停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妨碍交通等情况下,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而在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能会暂扣驾驶证或拖移车辆。因此,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停车,以避免违章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 结语 合理停车,守法出行。违反交通法规定的停车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拖移车辆等。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处罚方式,严重违规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为了避免不良后果,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合理停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