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属于结婚条件下的赠与,如果未能达成条件或未共同生活,应归还男方,已花费的可以扣除;若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归女方,男方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属於附带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彩礼的归属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那麽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归属於女方,男方无权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