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也算共同财产。可约定婚前或婚后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归各自或共同。如未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房产证登记人影响。 法律分析 夫妻婚后购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不论谁的名字,都算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没有约定,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因此,只要没有双方在事先书面约定,不管夫妻俩中的哪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住房的所有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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