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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买的房子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或子女配偶名下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共同财产需考虑出资人、时间等因素。
    法律分析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或双方的名字,均属于共同财产。购房资金和购买时间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在结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方可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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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