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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以下这些情形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5、遗弃家庭成员,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6、有其他重大过错,即婚姻中其他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如通奸、吸毒、赌博、嫖娼等过错行为,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定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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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