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购买高速公路通行费、桥梁通行费等过路费时,可以通过相关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抵扣。一般情况下,过路费发票可以抵扣50%的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实际可以抵扣到的额度为开具发票金额的50%。需要注意的是,过路费发票的抵扣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即发票上必须注明购买的过路费性质和金额,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过路费的证明材料,如购买通行车票、收费站发票等。此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事项:首先,过路费发票只能抵扣增值税的部分,不能抵扣其他税种的税款;其次,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需及时向财政部门缴纳过路费相关税款,并按照规定记录相关账务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者不动产租赁服务,用于应税销售的,可以抵扣与所购进货物、接受劳务或者不动产租赁服务有关的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