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税和土地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过程
释义
    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一)主管税务机关(市直分局管理科)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提出核实及办理意见,企业减免税申请、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其余上报县(市、区)局、市直分局。
    (二)县(市、区)局、市直分局对上报的减免税申请要认真审核,对减免税额较大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有审批权限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即可予以批复,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予批复。没有审批权限需向上级机关申请审批的,提出审理意见后向市局行文请示,按税种填制减免税报批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将企业申请、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留存一份,其余上报市局。
    (三)市局根据县(市、区)局、市直分局的请示,进一步审核减免税有关资料,对减免税额较大、有影响面的可派员实地核查。核实后,有审批权限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即可予以批复,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不予批复。按照审批权限规定,需报省局审批的,向省局行文请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22: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