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别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和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人,非法制造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来制作无权制造的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