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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申请破产注册资本
释义
    一、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的意义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二、注册资本要求
    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
    条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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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3: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