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为他人自杀提供便利条件,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例如提供针剂、药物或者其它自杀工具,而自杀行为是他人本人实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帮助行为与自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也不能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 (2)对自杀人实施了杀人行为,使其实现自杀,定故意杀人罪。这是一种受托杀人,尽管对自杀者来说这是一种自杀,但对于帮助者来说这是一种杀人,因而是帮助自杀与杀人的想象竞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自杀者的承诺,也不能成为杀人者免责的事由,对此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 一、人身自杀案件应当怎样认定 自杀案件认定:1、相约自杀;2、致人自杀;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纵使再艰难也会过去的,不要因为一时的想不开,而放弃可贵的生命。 二、自杀案件如何认定? 自杀案件认定:1、相约自杀;2、致人自杀;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纵使再艰难也会过去的,不要因为一时的想不开,而放弃可贵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