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员工私自接单的,一般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薪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