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社区居民管理办法》 第十条 社区居民有权参与社区民主管理活动以及社区、民间组织组织的各项合法有益活动。 第十一条 社区居民有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评选、评比并接受奖励的权利。 第十二条 社区居民有权对社区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批评、举报、控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