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所需举证的内容包括: (一)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 (二)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利益所产生的。 一、婚前夫妻双方都有信用卡离婚时谁能还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4、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为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8、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