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 营业执照 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 公司章程 中载明就可以。 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金额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