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贸企业的结算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托收是指委托人通过开立汇票或货运单据的方式,委托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收取款项。 法律分析 外贸企业的托收结算方式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托收是指委托人通过在付款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开立汇票或货运单据,委托托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