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书遗嘱无论写几份都可以,法律没有对自书遗嘱的份数进行规定。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遗嘱人需要有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法院怎么样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 自书遗嘱的效力要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书遗嘱要求是自书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自书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嘱必须公证如何生效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的,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会生效。法定生效条件:行为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不公正的遗嘱有效吗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即是有效的。遗嘱以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及有效,即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自书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若当事人通过公证的方式订立遗嘱的,应当进行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